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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行为的动机与态度

西澳笃信圣经长老会亲爱的会众,我们将继续上周的课题,针对 一个对“好行为”的普遍但错误之观念做出解答,并且探讨我们 行任何事时所应有的态度。

1) 职场善行。这是个越来越普遍但不合乎圣经的观念。它实际上是教导人以得到经济利益为动机而行善。这观念是藉信心与工作 运动(别称职场信仰运动)所提倡的,并藉由基督徒工商协会与国 际全备福音商人团契所开始的,如今已发展得超越合乎圣经原则 之界限了。这是经济学之“神学”,鼓励人要思想藉着某个产品 或服务对社群做出有价值的贡献,将信仰融入职场生活,好使它 变得更整全。最终,这是要将神学与企业和经济融合在一起。他 们的想法是,若能将职场“基督教化”,其公司的生意既为职场 基督教的一部分,就必能得到神的恩眷。神必在职场上赐福于他 们,因为他们顺服祂。职场就是教会,他们甚至也聘请职场牧师 或职场事工顾问。为了迎合这些流行的观念,新国际版圣经甚至 也出版了一本“信心与工作版圣经”,也有职场灵修电邮,这都 是为协助叙述耶稣、使徒与圣经中其他工作者的故事。这是穿上 了神学西装的消费主义。

2) 为自促或自私之目的所行的善行。发自错误动机的好行为在神的眼中绝非好行为。这些行为在表面看来或许是好的,它们本身 也可能确实是好的。基督谴责法利赛人,因为他们“用嘴唇尊敬 我,心却远离我”(太15:8)。他们外表的申言、宗教、与他们 献的祭物都是无可指摘。但他们所做的不是为神或神的荣耀,乃 是为着自己而做的。“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喜 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 呼他拉比。”(太23:5-7)。基督用了许多时间谴责这些行为,尤 其因为他们使他人一同犯罪。这些行为虽然是“好”的,却是敌 对基督的,因为他们夺走了属祂的荣耀,将之归给他们自己。我 们可以积极地服事,并献上财物,但却都是为了错误的原因那么 做。我们可能是因为喜爱得到他人的赞誉而做这些。为了能有自 我成就感而行善也是错的。有些人为主作工,因为那么做使他们 觉得自己很有才德。我们都必须常常谨慎留意我们自己的心里是 否存着这些的动机。事奉必须都是为神的国度、并为祂国度与教 会的福祉而做的。

行善的动机应当是什么呢? 圣经确实提及行为。但是,这些行为并非皆出于信心的行为。这些行为中有些为“死行”(来6:1)。但 圣经也同时提到“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帖前1:3, 帖后1:11)。正如我们上周所谈到的,在基督里所得真正、使人得救之信心将会在信徒的生命中被显露出来。真信心所结的果子必定会被显出, 好使信徒身上带着他们天父的印记与属性,即祂可传达之属性-圣 洁、公义、恩慈、与诚实。哥林多前书3:12-14提醒我们,“若有 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13)各人的工 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 验各人的工程怎样。(14)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 就要得赏赐。”使我们所行的任何工作在神眼里算为“草木,禾 秸”或“金、银、宝石”的,就是我们的动机与态度。我们在行 神所吩咐的事情时,也必须常常查验自己的心。当我们帮助人、 施于人任何东西、或为教会做任何东西时,让我们在神面前坦诚 地查验自己的心。我们在做那事的时候,心里也要赶快地悔改。 我们当确保自己所做的不是为了得人的赞许或使自己得益处,而 纯粹是为了他人的益处并神的荣耀而做的。我们的主耶稣在马太 福音6:1-4给予我们最佳的指导,“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 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 了。(2)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面前吹号,像那假冒为善 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 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3)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 知道右手所做的,(4)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自己 察看,必然在明处报答你。”(太6:1-4,参英皇钦定本)

为主服事,

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