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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甘心乐意的心吗?

西澳笃信圣经长老会亲爱的会众们,我相信这是父母的普遍经验,要求孩子在对孩子有利的事上,也是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去顺服父母。虽然是孩子不愿意做的事,但因为孩子知道这是必须做的,因为是父母的命令,所以经过几次的提醒,孩子可能会去做。有时,为了表达他们对被迫这样做的不满,顺服的行为是带着不情愿或挑衅的态度完成的,而周围的人可能不会立即意识到。家长知道吗?我想父母并没有失去这一点。令人悲伤的事实是,我们活在一个世界是许多父母已失去了神赋予父母教养孩子的权力,孩子也失去了应给父母的尊重和荣誉。如今,只要孩子仍然按照指示做事,尽管态度不好,父母们就会松了一口气。父母知道,孩子在这种消极态度下所做的外在行为不会给父母的内心带来多少(如果有的话)喜乐。以此为类比,我想考虑一下我们对于顺服神的态度。

圣约的顺服。我们的神通过圣约来约定祂的子民。在以色列人到达应许之地前,神通过摩西指示他们在基利心山上在神面前庄严地更新他们的圣约。这在申命记第28章和第29章为我们记录了。正如许多人所熟悉的,圣约中对顺服有福份,对不顺服有咒诅。我们必须认识到虽然神要祂所命令的外在的行为,但祂不仅仅只要外在的顺服。当祂赐福于他们的顺服时,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申命记28:1)。在这里,神强调“留意听从”。这意味着不仅仅是进入我们耳朵的外部声波而已。神正在指示他们要专心或有兴趣地聆听、留心、同意、赞同并聆听屈服。最终就是在这件事上与神心意一致,甘心乐意地顺服神。

甘心乐意的心的开始。神的圣约是慈爱的,也是为了我们的益处的。祂应许的福份远多于咒诅。遵守神的圣约诫命不仅仅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为了我们属灵的益处。如果我们满怀爱心地看待神与我们所立的约,并视神为在我们心中受到高度尊崇的,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倾听和顺服。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我们就首先必须纠正我们对神的看法。神是否对我们变得如此熟悉,以至于我们开始像对待父母一样不敬地对待神?是不是因为熟悉而心里对神产生了蔑视呢?

心的态度。当谈到律法时,即使是基督徒也会忽略这一点。我们并不喜欢神的律法是因为我们对神的看法。但即使有了重生的心,基督徒仍然可以将律法视为需要履行的可怕职责。然而,有福的人是“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诗篇1:2)。注意,这不是神的律法,而是耶和华(这里使用祂的圣约的名)的律法。若我们唯耶和华为乐,那遵守律法的责任也是一种喜乐。相反的,如果我们的思想对神的看法很低,那履行祂的律法就是一件喜乐的事,而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了。除非我们足够诚实地承认我们的心对神的态度是傲慢的,否则我们对神的事奉就不会讨祂喜悦的。

甘心乐意捐给的人。我们得知,马其顿众教会虽然“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却“甘心乐意”承担起“在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分”(哥林多后书8:2-4)。在我们的圣经基要课程,我们涵盖了管家的职责以及用我们的什一献和奉献来支持主的工作。我们可能熟悉这些教义的“技术性”— 为什么我们必须归还给主。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事的一部分。但即使在我们的本分上,神也提醒我们:“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哥林多后书9:7)。如果给予玛门对任何人来说是困难的,这就充分地说明了我们的思想和心距离与神达成一致有多远啊!当我们每周在返还什一献和奉献给神的时候把手插进口袋时,请检查一下我们心的状态,并以喜乐和乐意的心去做。

甘心乐意的仆人。大卫是一个明白并珍视与神所立之约的人。大卫这个合神心意的人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他知道神想要什么,所以他对所罗门的指示不仅仅是要好好统治和建造神的圣殿。他教导说:“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神,诚心乐意地事奉他”(历代志上28:9)。“建造殿宇作为圣所”前,首先要诚心乐意(历代志上28:10)。我们的心思和意念在事奉中是最重要的,因为耶和华“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历代志上28:9)。所罗门可以满足所有的外部要求,而人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区别。但神知道,这一定要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当我们为神做任何事时,我们必须小心自己的想法。乐意的心就是怀着讨神的喜悦的愿望来采取顺服的行动。这就是神在我们的顺服中所寻找的。我们可能在做许多表面上是好的事,但可能是带着一种勉强、不快乐的态度,而不是一颗以诫命为乐的心。

充满爱心的心。如果我们由此看出我们对事奉神缺乏喜乐,我们应该对自己说些什么呢?我们必须意识到并承认,错误首先在于我们对基督的冷漠态度。我们可能会试图将责任从自己身上推到别人、我们的环境或任何我们可以轻易抓住的事上。通常我们做某事并不是因为我们真的做不到,而是因为我们不想要做。如果我们的心不甘心乐意,我们仍然可以完成一项任务。但我们可以采取某种方式来表达我们的抗议说这是一种被迫的义务。所以,这个世界的座右铭是“追随你的心”— 如果你不喜欢,就不要去做。相反的,基督徒在顺服和事奉时必须始终采用充满爱心的心的原则。对神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做正确的事是既定且不容商榷的事实。公义是神对信徒的要求。但如果我们的心对呼唤这些的那一位怀有最高的尊重和热爱,那这些都不是一件苦差事。

谨防无用的心态。如果一个人对神的想法和神对他的责任要求是“你是忍心的人”(马太福音25:24),那实际上他是一个“无用的仆人”(马太福音25:30),甚至还没有得救。但神的孩子是一个重生的新造的人,有新的心意。基督徒可能会有肉体软弱和不情愿的时刻。这与无用的仆人之间的区别在于神的真正儿女会认识到甘心乐意的心是对神的唯一正确的心。他会寻求悔改并以爱回报。毕竟,这就是悔改 — 内心和心意的改变,与神所说的一致。作为基督徒,让我们下定决心,与神和祂的话语完全、充满爱地一致,包括祂话语所说的关于我们思想的态度!

为主服事,

潘潮剑牧师